消基會在今(25)日舉行記者會公布防蚊用品標示的抽查結果。消基會在所抽查市面上標示天然成分的12件防蚊液及7件防蚊貼的商品標示中,發現91%產品無衛生署查驗登記、21%產品未標示防蚊效力、5%涉廣告不實。

針對使用化學成分卻宣稱天然的不實廣告產品,其中添加的敵避(DEET)是常見的防蚊液成分,萬芳醫院皮膚科石博宇在會中指出,敵避雖然安全性高、具有效防蚊效果,但若是濃度過高或誤食,可能會引發神經毒造成暈眩、意識不清或是昏迷。石博宇說,加拿大就有明令禁止2個月以下嬰幼兒使用含有敵避的防蚊液,6個月以下嬰幼兒則建議盡量不要使用。

「當然不是都不要使用防蚊產品。」石博宇強調,消費者看到「天然」字眼,不必然就等於安全,應該要注意的是防蚊產品能否直接噴灑於皮膚上、防蚊液敵避濃度的高低,他建議兒童使用敵避濃度低於10%的防蚊液。

石博宇表示,若連續數日有不當使用防蚊用品的情形,可能造成短暫的神經毒、短暫昏迷和說話不清楚。他表示,曾有防曬用品和防蚊用品同時使用而導致暈眩的案例,他提醒消費者正確的使用方式是,先塗抹防曬用品15分鐘過後,再使用可以塗抹在身上的防蚊用品。

市售防蚊液分為「環境用藥」及「衛生署核准藥品」2大類,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表示,未取得衛生署核准字號的環境用藥防蚊液,只能噴灑在四周環境、物品上,不能直接接觸人體。他說,業者應一律放大「不得接觸人體」的警告標語並放更顯眼的地方明確告知,而不是只有在使用方式上註明「將驅蚊貼片貼在背包、推車、帽子等隨身物品和衣服上」,卻未告知消費者不可以貼在皮膚上。張智剛認為,需要推論的使用方式會讓消費者產生誤解,甚至可能危害消費者的健康。

張智剛指出,抽查的12件防蚊液中,卻只有1件有登記字號,其他未標示字號的產品竟然都標榜可以直接噴灑在人體。他說,標榜天然的防蚊產品,只要噴灑、貼在人體上更應該經由主管機關強制審核。張智剛強調,防蚊產品多以嬰幼兒跟孩童為主,直接配戴甚至是塗抹於兒童身上的產品常有誤食的疑慮,應該要有更嚴格的把關。

張智剛也表示,市面上的防蚊產品大多沒有標明防蚊時效、有效範圍、建議使用劑量,消費者無法從包裝上的資訊判斷防蚊用品能維持多久的效力,無法得知應該多久補充或塗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