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今(10)日公布汽、機車路考扣分新標準。自今年7月1日起,接受路考的汽、機車駕駛人如起駛、轉彎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其扣分幅度將從8分提高至16分,換句話說,如欲考汽、機車駕照的駕駛人,路考過程中2度違反使用方向燈的規定,就無法達到70分的合格標準。

公路總局表示,為了讓汽、機駕駛人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也鑑於轉彎、起駛顯示方向燈,對汽、機行車安全的重要性,因此先前已考量漸進式提高此項目的扣分幅度,2011年3月起從原先的2分提高至8分,這次再提高至16分,換句話說,如路考過程中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2次,就不過關。

此外,公路總局規定,接受路考的駕駛人打方向燈時,需增加「轉頭看」的動作,未來也將在普通重型機車的路考考場,新增2個需打方向燈的模擬岔路。

公路總局還新增汽車駕駛人下車時,應「2段式開門」的規定,也就是先開一小縫隙觀察後方來車後,才能將門全開下車,如汽車駕駛人下車時未「2段式開門」,將扣8分。公路總局監理組長謝界田表示,由於近來常發生汽車駕駛人將車停靠在路邊時,未察覺後方有機車的情形下打開車門,釀成意外,因此,才在路考時增加此規定。

另外,公路總局也新增「駕駛人以左腳踩剎車踏板」者,可扣16分的規定。謝界田表示,現在車輛多是自排車,部分駕駛人會有左腳控制煞車、右腳踩油門的情形,但這個行為是不對的,因此在路考時將予以扣分。

至於普通重型機車的部分,公路總局表示,這次還新增「行車時雙腳懸空、未置於腳踏板」者扣8分、加油門同時緊握剎車等非正常操控車輛行車扣8分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