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11)日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過去針對「有女陪侍」的特種飲食業課稅基準,修正為只要「有陪侍服務」就要課稅25%,因此,過去只須被課徵15%的牛郎店也將比照。財政部長張盛和在會中表示,這是27年來營業稅賦改革的重大進步,政務委員薛琦也補充,該修正條文具兩性平等的宣示意義。

政院發言人鄭麗文在院會後記者會轉述,這次的修正重點主要是因應國際重視性別平等議題的潮流,已制定公布「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課稅基準不應只針對「有女性陪侍」,所以配合修正為「有陪侍」服務。也就是說,未來包括牛郎店、第三性公關等,都必須同樣課稅25%。

但薛琦在院會中提醒,該修正條文雖有兩性平等的宣示意義,但經過這次修正,將所有特種行業一律按25%的高稅率計算,未來很可能造成業者關門不做,或者轉入地下化,或者「一店拆成二店」(一店生產製作餐飲,賣給另一特種營業店,兩店各適用不同稅率)等弊端,因此,未來立院審議該案時,很有可能要求調降特種飲食業稅率。

另外,為了符合租稅平等原則,原本現行不需要開立統一發票的營業人,若是營業規模已具備使用統一發票的能力,經過稽徵機關核定後,就必須使用統一發票,例如具規模的豆漿店、連鎖美容業等,並依法申報繳納營業稅。

而今天修正通過的條文中也明定,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的視障者經營,而且全部由視障者提供按摩勞務的按摩業,也將納入由財政部訂定營業稅的起徵點範圍,未來月營業額未達4萬元時,免徵營業稅,但月營業額若達4萬元以上,須全額按1%稅率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