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雙子星案,查出台北市議員賴素如涉嫌收賄前金100萬,28日凌晨向法院聲押禁見,但北院直至28日下午4時30分才召開聲押庭,直至29日將近凌晨1點為止,法院判定賴素如以1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每天定時向管區派出所報到。而同案另2名被告、曾任台北市政府捷運局處長的太極雙星顧問賈二慶以10萬元交保、太極雙星幕後金主程宏道則以30萬元交保。。

此外,國民黨人士28日晚間也證實,賴素如已於28日傍晚透過律師向黨中央辭去國民黨主席辦公室主任、文傳會副主委與中常委等所有黨職,且已獲黨主席馬英九批准,但並未辭去北市議員一職。

據檢調發現,太極雙星團隊幕後操盤者程宏道及賈二慶,疑似透過賴素如好友彭建銘找上賴素如,要求賴在議會質詢提案及表決時「幫忙」,允諾事成後,會給新台幣1000萬元為對價,其分配方式是1、3、6,即前金100萬,後謝分300萬和600萬,但後因雙子星案破局,賴素如只拿到100萬的前金。

檢方認定賴素如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期約及收賄罪嫌重大,同案被告賈二慶、程宏道涉行賄,3人均涉犯貪污重罪,有串證之虞,而向法院聲請將3人羈押禁見,賴素如在庭上表示,她當初只是協助向市府提供意見,希望能公平徵選,至於,賴素如雖承認拿100萬元,但堅稱其為政治獻金。

對於檢方以有串證之虞,同時考量賴素如的身分、社經地位以及黨政實質影響力,要求收押禁見,賴素如痛哭表示,自可以切結書保證不會串證,而且她現在就像是落水狗一樣,加上已辭去所有黨職,比正常人還不如,更別說黨政實質影響力了,所以「我如果被羈押,就不想活了。」

台北地檢署是在27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巿調查處幹員,兵分21路搜索賴素如的住家、律師事務所及議會辦公室、台北巿政府財政局長邱大展的辦公室及太極雙星相關廠商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