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行政院長江宜樺發言「居住權不包括違法占用戶」,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民間團體今(20)天痛批江宜樺失言,且政府漠視國際人權專家的審查報告;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高涌誠表示,「違法占用戶」全由政府定義,是帶頭曲解、違反兩公約精神。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今日率反迫遷民間團體,協同立法委員召開記者會。華光社區、高雄拉瓦克部落、都更受害者聯盟、青年樂生聯盟等團體代表都與會。

華光社區自救會成員林雅琪也表示,「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一般性意見認定「適當的住房權利適用於每個人」,而非江宜樺所稱「不包括違法占用戶」;且依照該意見,政府應「與受影響的個人和團體進行真誠的磋商」,法務部卻不顧居民生活狀況,直接興訟,高額索賠不當得利。

林雅琪以自家為例,「政府的協商調解內容,就是每個月51萬,往前追溯5年,共三千多萬」,結清、拆房才算「和解」,有些住戶甚至未有調解機會就遭判決。她反問,「難道這就是所謂真誠的磋商嗎?」

林雅琪進一步指出,國際人權專家在來台前已「作足功課」,甚至有專家在審查前就親訪紹興、華光社區,和居民對話。對於江宜樺表示國際人權專家不清楚在地脈絡之語,她批評「真正不懂在地、歷史脈絡與法令的人其實是江院長」。她說,華光社區從未要求土地所有權及高價賠償,反而是在法務部高於市價的拆遷費用壓力下,已有住戶陸續自行拆遷,談話至此林雅琪一度哽咽說:「他是用錢在逼我們」。

台灣都更受害者聯盟成員、士林「王家人」王瑞霙也聲援華光,直指政府為活化國土資產,惡意抹黑居民的手段一再出現,卻不見具建設性的協調方案。她也回應江宜樺「違法占用」說,批評「若有合法產權的人就能獲居住保障,當初政府為什麼要動用千名警力來拆我家?」她呼籲政府官員走出辦公室,到現場傾聽居民的聲音,不應只看報告、數據。

立法委員陳其邁出席記者會強調,在兩公約中「適足居住權」屬於人的基本權利,並應當優先於所有權;他表示,華光、A7案在獨立審查報告中未達國際人權標準,就是馬江政府「行政專斷、踐踏人權的照妖鏡」。

高涌誠說,除被江點名為違法佔用戶的團體外,其他爭議案件也未見政府積極保護「合法居住權」。這些民間團體本來都合法居住,卻一夕之間因為都更成為「違法占用戶」,高涌誠質問究竟「違法占用由誰定義?」他們共同呼籲政府應尊重國際公約審查之結論性意見,依法行政,勿剝奪人民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