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江宜樺決定將核四是否停建交付公投,也讓公投的題目與門檻成為爭議話題。究竟是否應修法降低現行的公投法門檻?新頭殼特別開放線上辯論,歡迎網友即刻前往《線上辯論》專區,發表您的意見。

現行公投法規規定,投票人數須達全國投票權人總數50%以上,且同意票數須超過有效票50%以上,才能通過,若以上任何一項條件不符合者,均為否決。過去政府所發動的6次全國性公投案,皆因投票率未達50%遭否決,因此50%的投票率門檻是否應降低,也成為朝野現今攻防焦點。

綠營認為,現行公投法門檻過高,應修法降低才能讓真實民意呈現。其中民進黨也提案,將門檻下修為「有效票數中,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投票權總人數25%以上,即為通過」。

作家侯文詠也在臉書上貼文指出,核四公投的門檻過高,技術上是對不贊成方有利。因為支持停建核四的人,除投贊成票外,還得讓投票率過半才算成立。而反對停建者,除投下反對票外,投廢票、不投票均能表達反對意見,其立足點對於正反方並不公平。

總統馬英九則認為,現行民主政治的常態是「代議政治」,由議會來進行決策,發動公投並非民主政治之常態,因此反對降低公投門檻。行政院長江宜樺也表示,若降低公投門檻,未來凡事恐將動輒訴諸公投。

究竟是否應在核四公投前,修法降低現行公投法之投票門檻?新頭殼特別開放線上PK,歡迎網友即刻前往新頭殼《線上辯論》專區http://newtalk.tw/pkbar.php?oid=53,投下您贊成或反對的一票,並留下您的意見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