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河川局前副局長謝瑞章涉及工程弊案,高雄地檢署去年8月偵辦時,羈押謝瑞章,直至貪污罪起訴後交保,但謝瑞章停止羈押後被發現與證人接觸,意圖串證,法院5日裁定對謝瑞章再執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訊。

高雄地檢署去年偵辦第6河川局工程弊案,調查發現謝瑞章長期接受包商供養,並以規格綁標、洩露底價、縱容偷工減料來回報包商,謝瑞章被控涉及5起工程弊案,高雄地方法院8月10日裁定羈押。

檢方查出,謝瑞章等不僅涉嫌向廠商收賄、收受高價贈品,並利用經辦的工程總經費約新台幣10多億元的10多件工程機會,圖利廠商1億多元,案件偵結,謝瑞章被依貪污治罪條例、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嫌起訴,12月7日由法院認定無羈押必要,裁定以50萬元交保,但限制出境出海。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呂幸玲表示,法院合議庭當時要求被告停止羈押後,不得與列出的8位案件證人主動接觸,但謝瑞章被發現交保後向幾位證人不當接觸、騷擾,意圖勾串證詞,公訴檢察官因此在法院開庭時,向合議庭提出被告違反法院所訂應遵守事項,向法官要求裁定被告羈押。

合議庭審理認為,被告謝瑞章違反法院所定應遵守事項,嚴重妨害案件真實發現及程序進行,認定被告應予羈押,裁定自今年2月5日起再執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