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視為平常的結婚程序,對於和柬埔寨人結婚的民眾來說卻倍感艱辛,南洋台灣姊妹會今(31)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由於柬埔寨政府早已宣布禁止該國人民與台灣人通婚,台柬聯姻者無法向台灣政府提出「結婚證書」,導致無法在台合法登記。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表示,要求提供母國「結婚證書」是為了避免假結婚的發生,很難因為柬埔寨特殊狀況而免除查核,不過對於已經入境且有婚姻事實的台柬家庭,相關單位會在近期提出解套措施,讓柬國配偶得以合法留在台灣和家庭團聚。

南洋台灣姊妹會、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等團體,今天上午在民進黨立法委員田秋堇、蕭美琴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正視柬國配偶難以合法在台登記結婚的問題,協助台柬聯姻的家庭解決無法在台合法登記的窘境。

南洋台灣姊妹會指出,台灣人與外國人結婚制度上有差別待遇,對柬埔寨等東南亞國家在內的20國,配偶必須出具母國政府發給的結婚證書,才能申請境外結婚面談,但是柬埔寨明令禁止國民與台灣人結婚,因此根本沒辦法提出結婚證明,更不可能通過相關單位查核,在台灣合法登記結婚。

田秋堇表示,今天造成這個問題的是柬國政府,但是外交部應該去跟柬國當局溝通,就算柬埔寨仍不願意給予結婚證書,我國外交部也應該想辦法替民眾解決問題,而不是讓這些家庭面臨走投無路的狀況。

蕭美琴指出,馬政府簽署的國際兩人權公約有要求國家對家庭權利的保護,柬國政府的問題不該轉嫁到柬國人民身上,不能因為柬國政府的問題而影響台灣人結婚的權利。她說如果外交部不想辦法解決,恐怕會影響國際形象,也會讓「人權立國」淪為口號。

已經有1個小孩的柬國配偶小玲紅了眼眶說,自己在台灣已經逾期居留,她很害怕一回柬埔寨就無法再申請入境台灣,在台灣的小孩該怎麼辦?她也說自己很喜歡台灣,不懂為何不能合法結婚?另一位柬國配偶高小姐則是一開口就痛哭失聲,她說肚子裡已經懷有和先生的結晶,無法合法結婚讓她對未來感到無助。

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北部辦公室主任李丹鳳表示,有許多台柬聯姻家庭因為無法合法結婚,造成柬國配偶逾期居留或夫妻不敢生小孩,民間團體希望政府能讓目前在台的柬國配偶,只要能證明婚姻真實性就可以合法結婚,而對其他台柬聯姻家庭,能對柬埔寨的特殊狀況給予處理,讓柬國配偶得以順利完成簽證核發、境外面談等程序,使家庭早日團聚。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簽證組科長柯孝宗表示,台灣人只要是和外國人結婚,都需依配偶母國規定,提出所謂的結婚證明或單身證明,最主要是要證明婚姻的真實,避免假結婚等人口販運的發生。關於簽證的核發,柯孝宗說不一定是東南亞國家就要面談,如果能證明男女雙方有長期交往,面談的程序也可以省略。

柯孝宗也解釋,柬埔寨禁止國民與台灣人結婚有其歷史、政治因素,因為過去發生過多起柬國配偶在台賣淫、遭家暴、得性病的事件,造成柬埔寨決定不讓國民與台灣人通婚,事實上柬埔寨也不只禁止與台灣人結婚,韓國也在被禁止通婚的名單之列。

對於台柬聯姻的困境,柯孝宗說,針對仍在境外的柬國配偶,不可能只憑當事人一面之詞就確認婚姻真實性,而且相關規定一體適用所有國家,因此可能難以對柬埔寨的部分做特殊的處理;不過如果是已經在境內的柬國配偶,外交部與內政部戶政司等相關單位已經在研擬處理措施,相關單位對這些家庭的婚姻事實不難做出認定,因此相信近期就可以協助處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