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序入冬,許多民眾會使用泡腳機對抗冷颼颼的天氣,不過,行政院消保處今(25)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近期消保處會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抽樣10件市售泡腳機,結果發現10件之中,有7件商品標示不合格,其中有1件商品還有商品驗證登記識別碼誤植的缺失,另外,「Tokuyo泡腳機」品質檢測不合格,目前業者已將商品下架。

消保處於今年10月間,於新北市等3地購買10組泡腳機,其中8組來自實體通路,另有1組來自電視購物、1組來自網路購物,並會同標檢局進行抽樣、檢測。檢測項目則包括商品品質實測與構造檢查、標示檢查、電器商品標示基準等。

消保處表示,品質檢測方面,督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製造的「Tokuyo泡腳機」,在正常使用時,衝浪及氣泡幫浦之線圈溫度分別升高至73.8度及68.8度,超過標準規定的65度,恐造成消費者的危險。

此外,包括「NIKKO」、「FUKADAC」、「chanson」、「倍適」、「YAN SONG」、「櫻」,以及「Tokuyo」等7件商品不符電氣商品標示基準規定,多半為進口商品標示製造、委製廠商名稱部分標示不清,違反商品標示法。而消保官王德明指出,其中「櫻」的商品驗證登記識別碼標示錯誤,亦違反商品檢驗法的規範。

針對違規業者罰則部分,標檢局第3組組長王俊超表示,「櫻」泡腳機違反商品檢驗法,必須限期1個月內改善,否則將處以10萬到100萬元罰鍰,至於7件商品標示不合格者,則不符商品標示法第15條規定,必須限期改善,否則將罰2萬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而被消保處點名品質不合格的的督洋生技則發布聲明稿坦承疏失,未來將提高泡腳機的衝浪與氣泡線圈溫度限制值並重新核報,再交由標檢局檢驗,目前已將商品全數下架,待商品檢驗通過後才會重新上架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