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決議,修法放寬室內小型行動電話基地台的安裝,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今(21)日召開記者會,質疑小型基地台裝在室內,其電磁波恐對人體產生危害,要求NCC不可放寬相關規定,也希望環保署能訂定室內電磁波及長期電磁波暴露限制值,讓民眾有所依據。

NCC於12月5日修正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台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簡化超微型基地台的設置管理方式。這項修法讓電信業者可免申請架設許可,就能布設超微型基地台,但仍須取得使用執照才能使用。這項修法引發環保團體不滿,擔心電磁波威脅將無所不在。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協會理事長陳椒華表示,如果業者可以免申請就架設基地台,將對民眾健康產生重大影響。她指出,有些室內架設的基地台,對左鄰右舍產生重大影響,很多人都不知道身體不舒服,原來是鄰居家的基地台導致。

陳椒華提到,現行電磁波參考位準值是規範「短期、急性傷害」暴露限制值,並未訂出長期暴露標準,民眾可能會忽略基地台對身體的危害。她呼籲環保署應該儘速訂出室內電磁波值標準,以及長期電磁波暴露限制值,讓NCC有遵循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