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0)日宣布,目前已通過第一類電信事業管理辦法修正草案,自明年起,將針對行動電話電信業者「電信資費中間價格」項目之一的行動接續費進行逐年調降,由目前的每分鐘2.15元,明(2013)年1月1日先降至每分鐘1.84元,至2016年時,每分鐘的行動接續費為1.15元,屆時將可透過市場機制牽動零售價格,進一步讓行動電話網外通話費調降。

NCC表示,行動接續費為電信業者用戶通話互連時的拆帳費用,當A電信業者用戶打網外電話給B業者用戶時時,A電信業者必須支付B電信業者費用,因此行動接續費調降,有機會讓電信用戶手機網外互打的費用調降。NCC表示,由於台灣行動電話電信業者之間的市場競爭關係,因此調降行動接續費,有助於讓行動電話網外通話費進一步調降,目前NCC已和電信業者進行溝通,也獲得業者歡迎。

不過,調降行動接續費何時才能讓消費者受惠,NCC發言人虞孝成表示,需要一點時間,才能看到零售價格的變動,希望消費者能享有合理的資費價格。虞孝成說,NCC對電信業者採低度管制,如無法有效讓業者降價,那就回到修法前的管制辦法。

至於行動電話業者因行動接續費降價的方案,NCC表示,包括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威寶電信、亞太電信等須在資費方案實施前14日向NCC提報核定,業者於接到核定文後裔日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並在公告起7日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