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同性戀情侶陳敬學和高治瑋辦理結婚登記遭拒案,原訂今(20)日宣判,但合議庭審判長諭知,全案再開辯論,考慮申請大法官釋憲。對此,陳敬學表示遺憾,但將會繼續努力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

陳敬學和高治瑋2人於2006年間公開宴客結婚,去年至台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時卻遭到拒絕。2人在去年底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決定提起行政訴訟。原訂今日作出宣判,但合議庭卻表示考慮聲請大法官釋憲。

2人辯護律師黃國城表示,陳敬學和高治瑋即使登記結婚,台灣關於配偶權利及義務的法律仍有數百條,若能讓大法官釋憲做出具效力的解釋,也不是件壞事。另1名辯護律師劉繼蔚則說,要法官決定同性婚姻是否合法的確比較困難,希望大法官對這項重要議題做出合理解釋和回應。

雖然陳敬學和高治瑋都沒有出庭聆判,不過下午舉行記者會說明看法。陳敬學表示,原本認為他們可以成為第一對合法同性伴侶、台灣也能成為認可同性婚姻的人權國家,成為一個雙贏局面,沒想到高等行政法院將問題又丟給大法官,雖讓人遺憾,但他們仍會繼續努力爭取下去。

陳敬學指出,他們在民法修訂登記制前就以公開儀式結婚,並且2人都有繳稅,遵守國家遊戲規則,希望可以拿回應有權力。他說,希望可以公開辯論,邀集專家表示意見,在全台共同背書下,讓大法官做出良善解釋,讓全台同志一起出來爭取同性婚姻入法、讓台灣成為一個支持同性婚姻的人權友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