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公司核四廠目前處於測試狀態,雖然燃料棒尚未裝填進反應爐,不過燃料棒已經運進廠內存放,核四廠今(19)日證實,目前1號機輔助用過燃料廠房以及用過燃料水池各貯存了800多束燃料棒。民間團體對燃料棒安全性感到憂心,不過核四廠方表示,全新燃料棒沒有放射性,泡在水池中存放也沒有問題。原能會則說,國外雖無類似案例,但安全性應該無虞,未來就算核四停建,這些燃料棒也可以給其他核電廠使用。
原能會今(19)日召開「第5屆核四廠安全監督委員會第1次會議」,上午廠方先安排監督委員參觀核四廠廠房,不過卻意外發現全新的燃料棒有部分已經拆封,並放進核四廠1號機的用過燃料池中。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表示,之前有耳聞燃料棒已經泡進水池,但今天進廠參觀才獲得廠方的證實。他坦言,不確定全新燃料棒放進燃料池中會有什麼問題,但應該是反應爐裝填前才需要做此步驟,縱使安全無虞卻也違反正常程序,更會引起地方民眾的不安。
原能會核管處處長陳宜彬透露,由於當初規劃的建廠時程延期,導致訂購的核燃料棒堆置在國外廠商倉庫,最後廠商祭出逾期罰錢,台電只好把燃料棒運回台灣,1、2號機組使用的燃料棒各820多束,分別存放在1號機的輔助用過燃料廠房以及1號機的用過燃料池中。
陳宜彬解釋,因為2號機仍在進行相關工程,因此全新燃料只好全都放在1號機廠房。關於燃料拆封放進水池中是否違反程序?陳宜彬說這並沒有特別規範,據台電向燃料棒製造商詢問是沒問題,原能會也詢問過美國核管會(NRC),也說沒聽說有任何問題,因此這部分原能會沒有意見。
陳宜彬補充說,全新燃料棒泡在池裡國外都沒有前例;不過美國有類似個案,進行低度運轉後,將燃料棒轉售給其他核電廠,所以核四的燃料棒如果最後因為停建而沒有使用,還是可以拿給核一、核二廠使用。
核四廠副廠長蔡正益強調,全新燃料棒沒有放射性問題,只是要注意存放的條件,目前800束放在1號機輔助用過燃料廠房,以原封不動方式乾式貯存;而另外800束,是將包裝隔板都拆除,放入1號機用過燃料池的隔架中,不會有安全性問題。
蔡正益表示,放進用過燃料池的水中本來就是核燃料使用的程序,當初是為了準備進行燃料裝填測試,但時程有所延誤,因此就放在水池裡沒有移到反應爐中,至今已經約2年了。
如果核四計畫停止,燃料棒後續該如何處置?蔡正益說,「這些都是黃金!都還可以賣給別的核電廠」,因此他認為這部分不需擔心。他私下說:「泡在水裡的燃料棒可以撈出來烘乾,然後再拿去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