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強拆士林文林苑不同意戶王家至今已經超過8個月,王家對市府處分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4)日上午第3次開庭,王家成員開庭前在民間團體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再次重申「原地重建的立場從未改變」,痛批北市府強拆違反憲法對人民財產權的保護,因為至今土地登記仍在王家名下。文林苑同意戶則批評王家不顧同意戶人權,強調北市府是「代拆」而非「強拆」。

文林苑拆遷事件中,家園遭到北市府強制拆除的王家人,今天在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再度強調希望「原地重建」的堅定立場,群眾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高喊「重視居住尊嚴,莫傷資本人權」、「判決要公正,落實兩公約」等口號,希望行政法院判決能夠給王家一個公道。

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成員黃慧瑜表示,今天開庭主要是王家對北市府強拆提出的行政訴訟,王家認為北市府強拆的裁量是失當的。她指出,自從3月底強拆王家至今,北市府態度丕變,把責任全都推給內政部,要求內政部去提釋憲,但如果北市府也覺得強拆有「違憲之虞」,為何自己不先提釋憲,一定要強拆王家?

王家成員王廣樹表示,近來不斷有媒體報導王家願意接受條件參與都更,他強調這並非事實,王家原地重建的訴求自始未變,「我們要錢的話,今天就不會還站在這裡」。

王廣樹也痛批,這8個月來文林苑建商樂揚建設不斷對家人及聲援者「文武並施」,文的用法律訴訟對每個人提告,目前已經有40個案子以上;武的就是用圍籬把屬於王家的土地圍起來,然後放上貨櫃屋阻止王家使用,這種欺負百姓的作法就是建商惡劣的行為。

協助進行訴訟的環境律師詹順貴表示,針對《都市更新條例》第22條、36條「強徵」、「強拆」條款有無違反憲法,立委及民間團體都有提出釋憲,但立委的的釋憲案很快就被駁回,但王家提的目前仍在審理,足見確實有討論的空間。他表示,近來不少環境、土地徵收個案紛紛獲得行政法院公正的裁決,希望這次高等行政法院也能給予王家必要的正義。

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理事長彭龍三則說,政府雖然已經準備修正《都更條例》,將在新法中納入所謂「文林苑條款」,也就是在「所有權人同意前不得預售」;但他認為,這只是在保障建商的利益,並沒有保護到參與都更住戶及拒絕參與都更住戶的權益,他呼籲政府修法應回歸建築法規,只要所有權人不同意,就不要發給建築執照,以防止文林苑悲劇重演。

文林苑36戶自救會會長謝春嬌則指出,北市府與王家經過2年行政訴訟王家敗訴後才「代拆」,絕非王家口中的「強拆」,他們都在胡說八道。她說,王家土地是無法獨立申請建照的袋地、畸零地,市府代拆是在保障王家權利。謝春嬌強調,雖然同意戶被樂揚建設害到,但她也覺得樂揚很可憐,所以都是王家害他們36戶居民無法早日回家,在外流浪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