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報載壹傳媒完成交易簽約案,行政院今(28)日一早發布新聞稿表示,尊重台灣媒體新聞自由,而且言論自由是民主國家人民的基本權利,也是民主憲政之基礎,所以,行政院會恪遵憲法對言論自由的保障。

行政院強調,對任何個案都會秉持依法行政原則,依法定程序審查作業,同時,行政院也會尊重各獨立機關在工作上獨立行使職權的原則,不會介入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