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昨(13)日通過監委吳豐山提出的糾正案,糾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處理旺中寬頻併購中嘉有線電視案的缺失,對此,NCC主任委員石世豪今(14)日表示,NCC已透過委員會議修訂委員自律規範,未來委員欲迴避議案,必須向委員會提出,由委員會判斷是否有迴避的必要。至於糾正報告中批評NCC審理旺中併購案效能不彰,石世豪回應說,未來不會再有類似問題發生。

監察院昨日針對NCC處理旺中併購案的缺失提出糾正報告,內容直指前NCC委員陳正倉、翁曉玲、鍾起惠等3人自行迴避審理旺中案「於法不合」,且NCC未就迴避情形的理由建立明確的規範與慣例。

此外,糾正報告也指出,NCC審理此併購案的時間長達1年8個月,不符行政程序法所規定的行政行為應有效能、內容應明確、應守誠信原則的意旨,且加深社會對立與猜忌,重創政府公權力。

對此,石世豪今日上午於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NCC已於第503次委員會議通過修正NCC委員自律規範,要求NCC委員未來如要迴避議案,必須向委員會提出,經由委員會決議,如最終判斷無迴避的必要,該名NCC委員仍須出席會議行使職權,不能自己迴避。

此外,針對NCC審理旺中併購案費時1年8個月一事,石世豪表示,NCC已在上週的委員會議決議,各類案件如果不能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依期限完成案件審理,必須事前公告案件處理期限,未來不會再有類似問題發生。

NCC隨後也發布新聞稿指出,旺中併購案因投資金額、規模龐大,且涉及多元文化、媒體集中、國民權益等面向,因此NCC審查期間召開數場公聽會、聽證會,並多次請相關機關提供資料、申請人補正說明,導致費時較長的結果。

NCC舉例表示,英國新聞集團(News Corporation)併購英國天空廣播集團(BskyB)等案例,審查時間為1至3年,因此NCC將調整現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民(業者)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在委員會議通案決議後對外公告。

至於制定反媒體壟斷的相關辦法,石世豪表示,NCC將於2013年6月底前提出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