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文山社區大學的17位師生,近日聯手完成全國各地院72份判決書的「根據證據認定事實」重寫作業,赫然發現許多嚴重的司法問題,鄭秀娟表示最終目標是讓全國人民透過幫法官改「作業(判決書)」的過程中,訓練公民邏輯素養、找出事實證據、以及未來成為陪審員的能力,讓台灣所有人都知道,既然公民有參與司改的力量,法官一定也有,因此若法官出問題,司法院及法務部必須檢討。
新頭殼開放編輯室今(5)日邀請到文山社大校長鄭秀娟及授課教師田蒙潔律師,告訴大家,她們為什麼要幫法官改作業?她們究竟發現了什麼?類似蘇建和的冤獄案件是否並非偶然?
鄭秀娟表示,蘇案不是特例而是通例,人人都可能遭指證為涉案者。她說,案件進入到法院後,往往缺乏證據來認定事實,又缺乏足夠事實來認定有罪無罪,進法庭如看因果,而非法理。
田蒙潔指出,判決書中的事實部分是經法官認定後進行整理,因此出現許多不必要臆測。她說,如在邱和順案中,判決書中寫道「被害人柯洪玉蘭接聽電話後不疑有他」,但法官如何知道已過世的柯洪玉蘭「不疑有它」?而在江國慶案判決書中寫道「被害女童因疼痛而喊叫」,法官不在現場,怎知是因疼痛而喊叫?這些皆非客觀事實,無法驗證真偽,對被告是不公平的。
田蒙潔說,根據文山社大此次統計,在72件刑事案件中,犯案工具及關鍵證物未扣案者即佔37件,缺乏這些重要器物即缺乏指紋和DNA,也無法連接到被告,僅能倚賴自白及證人指認,完全缺乏科學證據。
田蒙潔指出,證詞受限於人類記憶及主觀認定問題,我國法庭高度倚賴證詞卻不要求、規範證詞品質,證據法則鬆散,司法人員通常也未受過嚴謹邏輯訓練。
談到社大在推動觀審或陪審上的角色,鄭秀娟表示,社區大學除從事知識解放外,更是打造公民社會活動場域的重要一部份。她說,不管是觀審制或陪審制,人民有素養才是最重要的,司改也是全民義務,而非少數菁英的活動。
鄭秀娟說,這次上課學員,有家庭主婦、木工師傅、退休人員和低階行政官員,他們都能夠自判決書中看見何為證據和事實,並將其重新撰寫成一個去除臆測的判決書;受訓學員的邏輯素養及認定事實的能力,也都經過法律界實務人士認證,顯示一般人都足以完成這項工作。
她說,全國有84所社大,若一班招收15名學員,全國加總起來就有相當可觀的陪審員人數。她認為,不是只有文山社大足以從事判決書改寫,全國社大都能夠勝任,公民只要就近到社大上課,就能理解法學、法治並非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