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指控蘋果(Apple Inc.)iPhone產品侵權案,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16日結束對蘋果專利侵權案的舉證,據彭博社引述三星證人說法,若官司勝訴,蘋果應支付至少4.218億美元(約新台幣126.45億元)。

據彭博社報導,三星電子的證人歐布賴恩(Vincent O'Brien)與加州大學柏克來商學院教授迪斯(David Teece)於加州聖荷西聯邦法院作證時,向陪審團表示,根據三星指控蘋果所侵犯的5項專利,總計需支付約4.218億美元的專利費。據證人指出,此為根據權利金費率2%至2.75%所計算而來。

另外,蘋果指控三星侵犯多項專利一案,也即將邁入最終審判階段。蘋果宣稱三星手機上市讓公司蒙受約25億美元的虧損,不過,三星損害賠償專員提出證詞指出,他們銷售Galaxy系列手機的獲利,迄今僅達5.19億美元,此外三星也列舉研究報告指出:「就算三星手機不存在,顧客因喜好三星的獨特設計,不會因此投入蘋果懷抱。」指控蘋果所提出的損失金額,言過其實。

2011年4月蘋果指控三星Galaxy系列產品,抄襲蘋果自家的熱銷手機iPhone,三星立即反擊,控告蘋果侵權,雙方官司纏訴迄今已延燒全球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