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昨天批評《兩岸投資保障協議》讓台灣受到「次殖民地」的待遇,違背人民期待。對此,國民黨發言人馬瑋國今(10)日表示,此次在雙方努力下能達成《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實質提供台商權益保障實屬不易。如果蘇貞昌認為馬政府讓台灣受到「次殖民地」的待遇,那請問民進黨執政時,因為兩岸無法對話,讓台商權益「零保障」,乃陷台灣於何種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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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批評,人權保障沒列入投保協議,一紙「共識」無法提供台商基本保障,並說該協議無國際規範、台商地位不如外商港商。馬瑋國回應,國人在中國的人身安全保障是政府沒有退讓的堅持,此次協議將人身安全保障內容列為專款、雙方以共識文件揭示具體實務作法,實屬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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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該共識內容也確定未來台商涉案人身自由受限制時,中國須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馬瑋國說,相較國際間依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須在3至7天內通報駐當地使領館的規定,或港澳商依據《內地公安機關與香港警方關於建立相互通報機制的安排》,沒有明確通報時間之規定,我國得到重大斬獲,蘇貞昌的批評與事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