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三(25日)甫經NCC主委蘇蘅宣布「附款通過」的旺中併購中嘉案,隔天,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又表明不接受交換條件,為此案投下變數。對於NCC的職責,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今(27)日表示,此案審查程序不當造成政府、業者和人民三輸的局面。

延宕18個月的旺中案,期間多受傳播學者及媒體工作者以「媒體巨獸扼殺新聞自由」為由反對。今天新頭殼「開放編輯室」節目邀請張錦華,談談跨媒體併購的爭議以及NCC該如何亡羊補牢。

張錦華表示,NCC要求旺中切割中天新聞和中視數位新聞以及設立獨立編審委員會等相關附款,彰顯了NCC審議相關案件時,秉持有線系統業者不得同時擁有新聞頻道和財經頻道的原則,大富併凱擘案時,NCC已經實行過一次,此案再度確認此項原則。

張錦華認為,學者樂見此原則確立,也希望下屆NCC委員能貫徹。因為有線系統業者對頻道上下架的權力足以控制言論自由,旺中案少見新聞頻道報導,也顯現旺中案尚未通過,卻已經有「集體噤聲」的影響力。

張錦華表示,自2008年的二中案起,NCC都沒有修訂跨媒體併購的法規,以致大富案乃至旺中案爭議不斷,NCC與業者的拉扯也造成行政資源虛耗。就這點而言,NCC長達4年不作為,是失職的表現。

張錦華認為,NCC落入爭議不斷的漩渦,除了法規不明外,審理程序的問題也造成不公,旺中走入行政訴訟,也意味政府的公信力損失。聽證會、調查報告和審理時間無限制拖長,行政效率造成今日3輸的局面。

張錦華比較梅鐸案指出,梅鐸的報業集團進行10年以上的竊聽,甚至干擾警方辦案,此案爆發後,英國民眾思考起媒體適格性,創辦長達100年以上的太陽報也因此關門大吉,最重要的審查點就在於,是否實踐新聞專業。蔡衍明販賣新聞不僅違反新聞專業,甚至是違法的。

張錦華並未要求NCC審查過程全文公開,但是應公開調查報告。她也表示,沒看到處分書,無法假設若旺中不同意條件,是否此案一定會被撤回。她也呼籲旺中必須認清自己的社會責任,而非把媒體當成工具,比方梅鐸發現媒體適格性遭質疑就撤案,若旺中一意孤行而遭鄙棄,又是何苦來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