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建築物的防洪能力,內政部長李鴻源今(22)日表示,在台灣易淹水地區推動興建「高腳屋」是營建署既定政策,尤其是低於海平面下3公尺、在濱海的地層下陷地區,是必須推動的政策,後續配套措施也將出爐,希望能藉此騰空易淹水地區的1樓區域,減少淹水機會。

李鴻源上午出席內政部現代國民喪禮新書研討會後受訪表示,因應氣候變遷,荷蘭已在興建浮動式的房子,當地的低窪地區約在海平面底下5至6公尺;而台灣的地盤下陷區約在海平面底下3公尺左右,「高腳屋」是可以考慮的重要選項。

台灣每逢颱風或大雨,低窪地區便飽受水患侵襲之苦,營建署正在推動沿海低窪地區興建「高腳屋」,並研擬在「建築技術規則」中增訂條文,讓「高腳屋」1樓拉高的空間不計入建物樓地板面積,等於可以多蓋一層樓,希望藉此增加興建「高腳屋」的誘因。

李鴻源今天表示,為因應氣候變遷,他認為有必要在地盤下陷地區興建高腳屋。他說,興建高腳屋的目的是要降低淹水的危害,因此,考慮讓1樓不列入樓地板面積計算,建物的地下室只能低密度使用,這是既定政策,內政部一定會推動。

至於何處可蓋高腳屋?李鴻源說,營建署會有後續配套,目前主要規畫在濱海地層下陷區域,特別是低於海平面3公尺地區,可以透過災害潛勢圖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