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局今(30)日表示,國道2號機場系統至大園交流道路段,及國道4號全線的改善工程已完成,2012年6月1日起,高公局將把目前最高速限時速90公里提升至100公里。

高公局表示,目前國道2號最高速限,機場系統交流道以東為每小時100公里、以西每小時90公里;國道4號全線速限則為每小時90公里。為符合用路人的期待及需求,高速公路局重新進行交通工程改善,目前國道4號全線均可符合設計速率每小時100公里之標準。

為使駕駛人瞭解高速公路各路段之速限規定,高公局指出,目前高速公路沿線各交流道入口後約300~400公尺處、特殊路段(施工路段、收費站區、下坡路段)及速率變化區等處,均設有速限標誌牌,提醒駕駛人依速限標誌指示行車,避免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