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30)日公布5月份市售冰品的抽驗結果,包括新莊區船老大餐廳及中和區的小蒙牛、巧格食品有限公司等3件,不符衛生標準,已令業者限期改善。複檢抽驗如仍不符規定,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第33條第1項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以下的罰鍰。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表示,此次抽驗的50件冰品(冰淇淋或冰棒),取自新北市各大賣場、超商、餐飲店及食品工廠,不合格的3件,分別被檢出生菌數130,000 CFU/g(標準為100,000 CFU/g以下)、大腸桿菌群462MPN/ml(標準為100 MPN/ml以下)及大腸桿菌42.7MPN/ml(應為陰性)。

林冠蓁指出,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數值為產品的衛生指標,如超過規定的限量值,代表食品遭受汙染;原因可能為水質不良、製造場所衛生欠佳、成品儲存不妥、員工個人衛生不良,或食物容器洗滌不潔等所致。

衛生局呼籲民眾,購買冰品時應注意不買冷凍、冷藏溫度不足的產品,冰櫃冷凍溫度須維持攝氏–18度以下、冷藏溫度須維持攝氏7度以下;買回家儲存在冰箱,冷藏及冷凍的溫度也要在7度及–18度以下,以確保冰品新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