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民進黨議員高嘉瑜今(28)質詢質疑,台北市政府圖利統一集團,當初將地價稅核定為0,讓以BOT案興建的台北轉運站2005年到09年漏繳地租共1億6740萬元。她要求,市府立刻調查當初於核定地價稅時,相關人員是否有失職瀆職的狀況,並儘速要求統一企業集團將積欠的款項繳回市庫。

高嘉瑜指出,市府轉運站是台北市第一個透過「透過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BOT的案子,但卻是一個最失敗的案子,過程中市府百般退讓,將容積獎勵由400%放寬到500%,最後規劃出的轉運站竟然只佔7.1%,讓原本應該以轉運設施為主的轉運站變成大旅館,小車站。現在竟然還爆發2005年到09年的地價稅當初誤核為0!

高嘉瑜表示,當初統一集團與市府簽約時,北市府就已經知道轉運站體除了轉運站之外,還包含了旅館及商場,但是稅捐處卻誤認整棟站體都是轉運站,而以「台北市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減免地稅、房屋稅及契稅自治條例」,將地價稅誤核為0。

她指出,但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參與重大公共建設之民間機構在興建或營運期間,供其直接使用之不動產應課徵之地價稅得予適當減免,但所經營之附屬事業,不適用租稅優惠之規定。又依台北市促進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自治條例規定,重大公共建設在興建或營運期間,經主辦機關核定供直接使用之土地,自稅捐稽徵機關核准之日起,地價稅免徵5年。

高嘉瑜表示,直到2009年建管處將核發使用執照時,才發現大部分供商場、百貨公司及飯店等附屬事業使用,因不屬於轉運站直接使用之土地,不符合上述促參法及自治條例規定減免地價稅之要件。

高嘉瑜指出,這項疏漏,讓統一集團逃漏了1億6740萬地租,北市府雖於2009年發現追繳,但迄今仍沒有下文,這期間以召開2次的協調委員會進行協調,但是統一開發公司仍未補繳。市府人員有瀆職之嫌應立即徹查。

交通局局長林志盈及財政局局長邱大展表示,當初簽約及核定地價稅時,卻因單位間的認知不同與也未進行橫向聯繫,而造成疏漏,目前已依仲裁結論辦理追補繳事宜。

市長郝龍斌則表示,會下令政風單位進行調查,了解當初相關人員是否有失職瀆職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