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內主要10大新聞傳播科系主任與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將於27日召開記者會,共同發起「拒絕媒體巨獸,回復新聞專業:反對旺中併購案」。媒觀今(25)日發表聲明指出,不希望台灣出現具壟斷性質的大型私人媒體集團,一來,違反了多元化媒體發展和自由市場原則,二來,造成傳播權力和言論集中的狀態,因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駁回旺中寬頻併購中嘉網路一案。

這幾年來,台灣新聞傳播科系共發起過4次大規模連署,其中3次都跟旺旺集團有關。第1次是2009年旺旺併購中天、中視時,批評質疑併購的NCC委員及學者。現在已擔任NCC主委的蘇蘅,當時也曾以學者身份擔任發起人;第2次則是2010年,針對政府置入性行銷發起連署反對活動。第3次在去年底,呼籲NCC必須嚴格審查旺中併購中嘉一案。

在該聲明中,學者強調,他們是一群在大專院校新聞傳播相關科系擔任教職和行政工作的教師。關於旺中案對於台灣傳播環境的不當影響,以及其所造成的負面效應,基於站在此社會位置的責任,要表達嚴正聲明,反對此次旺中併購案。

聲明指出,旺中寬頻併購中嘉網路後,其所擁有的垂直與水平跨媒體資源,將成全台獨大的媒體「巨獸」,這是我們反對此案的主要原因。

經過這1年多來,他們審視旺中集團的表現,深深覺得該集團並不是一個有足夠條件和資格來運作媒體的商業組織,因此,他們強烈反對社會允許該集團經營更多的媒體。

這些違反新聞媒體專業和社會責任的行為包括:

旺旺集團所屬中時媒體收受中國地方政府經費進行新聞置入性行銷,此舉不但隱匿訊息來源以欺騙閱聽眾,達成宣傳目的;更危害新聞的專業自主,扼殺民主社會資訊自由流通的準則,致使閱聽人權益受損。

旺中集團所屬各媒體,對於與其意見相左或利益有所衝突的媒體和個人,均以巨大比例的篇幅,進行言論攻訐與撻伐,包括壹傳媒集團、立法委員、學者、公民團體。媒體的責任應該是維護每個人的言論自由,旺中集團卻反其道而行,只捍衛自我的利益,卻以龐大的媒體勢力壓制他人言論,公器私用,莫此為甚。

過去1年多來,旺中集團對於逐步內部進行人事整肅,言論箝制,包括總編輯更換事件、錢衷時懸賞事件、蔡其達革職事件等。這些舉動都踐踏了媒體內部的專業自主,致使新聞專業意理逐漸喪失,扼殺了媒體所具備的社會責任與公眾關懷。

因此,他們表示,旺中集團無論是在媒體言論的表現上,或是內部人事制度的變遷上,都已經充分顯示,這個集團已經成為擴充資本和企業版圖的牟利工具,而不再是一個實踐傳播責任和功能的機構。這樣的負責人、這樣的媒體組織,不能再讓他們多擁有任何一個媒體,因為他們取得的媒體和傳播管道愈多,只會使得一個將媒體視為牟利工具的媒體集團出現,讓他們現在所做的錯誤變本加厲,社會受害愈烈。

他們強調,媒體不僅是一個企業,而是一個需要具備進步精神、社會使命、民主意理、公民關懷的專業組織。旺中集團的表現已經證明了他們不具備這些條件的資格,更沒有資格再擁有任何一家媒體。

他們願意一起站出來表達反對此併購案,是基於他們的傳播認知和知識,對社會發展的展望和期待,更承擔了對下一代傳播工作者和每一位公民的責任和使命。

發起單位: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發起人(依姓名筆劃順序排列):

林元輝(政治大學新聞學系系主任)

林麗雲(台灣大學新聞學研究所所長)

邱誌勇(靜宜大學大眾傳播系系主任)

胡光夏(世新大學新聞學系系主任)

陳志賢(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系主任)

陳春富(天主教輔仁大學影像傳播學系系主任)

陳炳宏(臺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所長)

曾國峰(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系主任)

蕭蘋 (中山大學傳播管理研究所所長)

戴皖文(中正大學傳播學系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