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中國第一經濟大案」而喧騰一時的廈門遠華走私案,主嫌賴昌星被控涉嫌走私、行賄犯罪,今(6)日上午9點於廈門是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據新華社報導,此次的庭審是公開審理。

根據BBC報導指出,廈門媒體已經接獲不得進場的通知,但包括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等4家官方媒體,獲准從北京派記者前往旁聽。

賴昌星是以遠華公司的名義,在1994~1999年間,透過進口貨物不報關、偽報貨物名稱的方式,走私汽車、油品、香菸等貨物,價值高達人民幣530億元,漏報關稅達300億元,並利用美色、金錢的方式賄賂官員,替他的走私行為提供幫助、庇護。

直到1999年全案遭檢舉爆發,賴昌星經由香港逃往加拿大,並向加拿大政府申請難民身分要求庇護遭拒後,開始和加拿大政府長期對簿公堂。在中、加兩國經過12年的司法、外交交涉後,終於對不判處賴昌星死刑達成共識,賴昌星才得以在2011年被遣返回中國,並遭到逮捕、起訴。

遠華案不但涉及龐大的不法資金所得,在賄賂案件上更是牽連眾多,造成前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前福建省委副書記石兆彬的下台,3名省級幹部和8名廳級幹部下台,14人被判處死刑,案件在金額數字、牽連層級上被稱作「中國第一經濟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