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2014年達成有線與無線電視全面數位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8)日初步通過「開放有線電視系統經營區重劃」與「開放第二梯次無線電視釋照」兩項政策,希望以利多代替管制,有效促進競爭。

NCC今日舉行例行委員會,會中通過兩項政策,包括「開放有線電視系統經營區重劃」,預計將打破現行全台51區有線電視系統的經營區分佈,將全台視為一區,並允許業者跨區經營。NCC副主委陳正倉表示,此案最快將於今年三月舉辦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後執行政策。

第二項政策為「開放第二梯次無線電視釋照」,預計將於今年七月後,規劃釋出兩張無線電視執照,以商業、公益各一,全天候高畫質節目播出,執照九年收回重拍的方式,促進傳播產業升級。

陳正倉指出,現行NCC促使有線電視數位化的政策有四,其一透過「評鑑、換照與董監事變更審查」,現行例子有大富凱擘合併案;其二邀請業者「提報實驗區計畫」,但成效有待強化;其三修改《有線廣電法》,由於新屆立院上任不久,修法仍須一段時日;最後則為「開放有線電視系統經營區重劃」。

陳正倉表示,目前全台總共51區有線電視系統經營區規劃,使得業者的經營效益產生規模不經濟的問題,他認為若是打破現有規劃整合為全台一區,業者能有最適規模,長期經營成本亦可下降,同時消費者能因經營區的擴大而有更多選擇。

陳正倉認為,此一做法能有效促進競爭,將目前劃地限制的情形打開。他說,既有業者不必擔心,因為經濟學指出既有的業者有先行者優勢,而潛在經營者的加入可使現行經營者因競爭而又效率,同時潛在經營者亦需因參與競爭提供好的服務。唯一限制是,將保持業者訂戶數不可超過全國有線電視訂戶的三分之一,防範壟斷。

對於「開放第二梯次無線電視釋照」,陳正倉表示,NCC預計於七月後考慮釋放兩張執照。第一張為商業執照,執照釋出方式為審查加拍買;第二張為公益頻道,播出教育、多元文化節目,但不刊登廣告且可接受贊助,執照以實質審查方式釋出。兩種執照同樣九年到期收回再拍賣,並要求節目內容需全天候高畫質播出,目前已具無線電視執照的業者與團體也不得再申請。但本案僅是初步決議,仍需行政院審查。

NCC表示,期望透過有線電視的經營區重劃,以及無線電視新執照釋出,能促使傳播產業市場更具競爭能力,使民眾收視權益獲得伸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