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指出,行政院要求公共電視擔任政府數位化元年領頭羊,以高畫質電視頻道轉播2012倫敦奧運運動賽事,但由於經費苦無著落,公視至今仍無法向NCC提出正式執照申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發言人陳正倉今(1)日以個人身分表示:「NCC應協助趕緊解決問題」,但他也表示公視有其制度矛盾。

針對近日台灣公廣集團為因應無線電視終止類比訊號數位化,同時落實馬政府數位化元年的政策口號,準備以申請數位頻道正式執照轉播2012倫敦奧運賽事。NCC發言人陳正倉今日受訪表示,公視目前面臨多個問題,他以個人身分指出,希望NCC能幫助解決其困境,造福台灣閱聽大眾收視權益。

陳正倉指出,公視所面對的問題包括,政府要求公視製作撥出相關高畫質賽事節目,但由於《公視法》修法尚未完成,無法給予公視「製作足夠高畫質頻道節目時數」的完整經費;再者,若以此將目前的公視HD高畫質電視頻道的實驗執照改換發正式執照,將因頻道內高畫質節目時數未超過30%以上,而無法給國人同胞交代。

陳正倉表示:「公視若能在執照申請案上,提出逐年提高高畫質節目自製比例的時間表,公視HD高畫質頻道的正式執照也就能適度審核通過。」他也表示,以目前的狀況而言,繼續或延長高畫質電視頻道的實驗執照,或者協調有線電視共同製播高畫質賽事,是比較可行的辦法。但是他以個人身分表示,如果為了一個賽事,在苦無經費執行整套高畫質頻道自製時數的情況下,給予正式執照可能不妥。

陳正倉最後指出,公視轉播奧運的問題最後癥結在公視法修法,但礙於NCC職權,不便介入,但他個人希望NCC盡可能給予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