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20件的市售素食產品,發現有2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為1成;其中,1件素蝦丸被攙葷、1件標示不實,目前衛生局已令業者下架並依法查處。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王淑芬表示,此次共抽驗20件的市售素食產品,檢測出2件不合格的產品中,一件素蝦丸被檢出含魚成分,也就是被攙了葷;衛生局除令業者立即下架外,對製造業者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7款「攙偽或假冒」,及第31條的規定,處分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的罰款。

王淑芬指出,另1件不合格的產品,則是香雞排外包裝標示為「奶素」,卻被檢驗出微量牛、雞的成分,推測有可能是添加牛奶、雞蛋所造成,涉嫌標示不實,已移請製造地的桃園縣衛生局接手調查;同時可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及32條的規定,處以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鍰。

王淑芬說,凡宣稱為素食的包裝食品,應標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及「植物五辛素」(含辣椒、大蒜等成分)的字樣,由於素食的外觀難以辨識是否攙葷,業者應秉持職業道德的良知,添加動物性成分的食材應標示清楚,以免損害素食者的權益;同時也呼籲民眾選購時,最好選擇信用良好的廠商,以確保食品的品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