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總統、立委選舉中有19萬的新移民擁有投票權,依照法規,新移民取得身分證後就有投票權,但是要再等10年才能競選公職。今(12)日上午人民民主陣線就帶著新移民到內政部陳情,要求修改相關規定,讓新移民取得身分證後就能享有被選舉的權利。內政部則回應,由於事涉《國籍法》及《選罷法》,將在進一步研究後再考慮是否修法。

新北市立委候選人龔尤倩指出,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約有45萬的新移民,其中有19萬人已經取得身分證,換句話說,再過兩天的大選也可以投下神聖的一票。然而,新移民即使取得身分證,依規定拿到身分證後還要再等10年才有被選舉的權利,這點對新移民非常不公平。

龔尤倩說,按照程序,新移民通常要花4到6年才能取得身分證,再等10年才能參選公職,「外籍『新娘』早就變外籍『老娘』,談什麼認同與包容呢?」

從柬埔寨嫁來台灣12年的李鑾今年也會去投票,她認為政府規定對她們不公平,希望能夠有投票權就可以被選舉。另一名來自越南的陳秋柳則說,她這次將第一次去投票,雖然目前還沒決定總統會投給誰,但她希望有朝一日能有新移民出身的政治人物,這樣才能真正了解新移民的心聲。

面對新移民及民間團體的訴求,內政部民政司課長謝美玲表示,新移民的聲音內政部已經聽到,會將她們的意見列入參考,不過由於修法涉及《國籍法》和《選舉罷免法》,所以須要再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