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基於組織改造,為強化我國推動性別平等工作之措施,並呼應國際重視性別平等議題之潮流,今(1)日於行政院內成立性別平等處,為我國第1個性別平等專責機制。

馬英九總統曾於98年婦女節宣示積極研議設置性別平等專責機制,中央政府組織改造爰規劃於行政院設立性別平等處,作為我國第1個性別平等專責機制,並將參與式民主機制「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擴大為「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由性別平等處擔任其幕僚工作,統合跨部會各項性別平等政策,督導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落實性別主流化,讓政府整體施政能落實性別平等及納入性別觀點。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黃處長碧霞表示,性別平等處下設4科,包含綜合規劃科、權益促進科、權利保障科及推廣發展科,員額40人,將統合並督導各部會及地方政府落實各項性別平等政策及措施,首要推動重點工作包括:1、推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2、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3、推動中央到地方政府之性別主流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