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勞委會今(16)日再度公布通報實施無薪假的累計資料,直到昨天為止,全台事業單位通報實施無薪假的廠商達到100家,比起本月初公布的85家,又增加了15家;在通報人數上則為10130人,實際實施人數為9571人,通報人數比之前增加1494人,實際施行人數增加了1577人。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今天公布事業單位向各地方勞政機關通報的無薪假實施狀況,累計截至昨天為止,通報實施無薪休假事業單位共有100 家,通報人數1萬130人,實際實施人數9571人。勞動條件處表示,無薪假累計彙整資料的增幅,已有減緩趨勢,且12月1日公布的85家通報事業單位中,有4家已停止實施無薪休假,恢復正常工作。

勞動條件處強調,「無薪休假」非法律名詞,更非雇主可恣意而為的權利,若確因受景氣因素影響,勞資雙方需要協商減少工時,仍應遵循勞動基準法及勞委會的「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相關規範,並參考「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簽訂書面協議,以避免勞資爭議。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秘書長林名哲則表示,工會統計目前的無薪假廠商約有95家,受影響勞工達39000人,官方的統計家數今天首度超過民間數字。對此,林名哲認為官方本來就有更多資源及能力,針對無薪假實施廠商做詳細的追蹤,所以官方數字超越民間不令人意外。

不過林名哲提醒,除了對無薪假實際情況的掌握,勞委會更應該監督廠商是否有不當實施無薪假,用威逼手段讓勞工簽下實施無薪假同意書。他指出,無薪假從9月遭媒體披露至今,已經超過3個月,勞委會曾柔性勸導廠商無薪假不能實施超過3個月,所以勞委會也應該進一步稽查,有無廠商放超過3個月的無薪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