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爆發的中華職棒球員放水打假球案,涉及多起假球案的前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被指控勾結職棒球員打假球詐賭,台南高分院今維持一審宣判,判刑2年,併科罰金新台幣22萬元,全案定讞,發監作業將於近期執行。

根據台南地檢署調查,前國民黨籍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與前中信鯨球員曾漢州接洽,勾結同隊隊員鄭昌明、紀俊麟、陳健偉、黃貴裕打假球詐賭;此外,吳健保更勾結前La New熊隊球員蔡英峰、蔣智聰、洋投魔銳,於民國96年4月28日La New熊對上中信鯨的比賽中放水詐賭,得手865萬2500元,台南地檢署於97年8月起訴相關涉案人。

一審台南地方法院判處吳健保2年,併科罰金22萬元。全案上訴後,台南高分院今二審宣判,吳健保維持原判決,前中信鯨球員曾漢州、鄭昌明、紀俊麟、陳健偉與黃貴裕等5人則是無罪,全案今定讞,發監作業則將於近期執行。

吳健保曾擔任台南縣議會第15、16屆議長,也曾於2008年代表國民黨競逐台南縣第三選區立委,原當選台南縣市合併後第一屆台南市議員,卻於今年5月因盜採砂石案被判有罪而解職。今年6月更因民國98年另一起暴力威脅兄弟象球員打假球詐賭案,遭板橋地院一審判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