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杜少數藝人學生如明道等,假藉就讀進修學校讀書之名延遲服兵役,行政院已公布「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15條修正案,並自即日起施行。內政部長江宜樺今(3)日表示,新法中增列年齡逾28歲仍就讀大專校院以下進修學校不得緩徵之限制;至於就讀其他正規學制的學生、研究所之碩士生或博士生,並不受修法影響。但由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江宜樺說,現存有爭議的藝人如因曠課過多而遭退學或自行休學者,亦適用新法。

由於少數藝人學生一再假藉就讀進修學校讀書之名延遲服兵役,引發社會負面觀感,內政部日前邀集教育部等相關單位召開跨部會會議,決議由相關部會著手修正相關法令規定。

內政部透過研擬修正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15條,增列年齡逾28歲仍就讀大專校院以下進修學校不得緩徵的限制,以導正進修學校役男學生一再取巧延長兵役的問題。

內政部同時指出,對於其他就讀正規學制的學生、研究所之碩士生或博士生,並不受修法的影響。另對於本條文修正生效前,已入學並且在學就讀大專校院以下進修學校之役男學生,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仍得以其於原就讀學校繼續在學而緩徵,惟若緩徵原因消滅,則須依新修正的條文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