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中常會今(19)日通過「中國國民黨黨員參加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提名辦法」修正條文,增列全國不分區立委有特殊貢獻、黨有需求者,且擔任立法院院長,得提名連任2屆之規定,不受得提名連任1屆之限制,即所謂針對王金平而修正的「議長條款」。這意謂著王金平將可望再獲提名不分區立委提名,並3度擔任立法院長,任期可能長達17年。國民黨秘書長廖了以表示,該條文修正代表國民黨不分區立委任期制度化。

國民黨發言人莊伯仲在轉述時表示,有中常委認為,應將條文列為「不受連任限制」,但廖了以認為,這是為了讓不分區立委的任期制度化,並給社會良好觀感,所以,還是以連任2屆為限。

至於外界質疑該規定是針對王金平所訂定的「議長條款」,對此,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蕭旭岑表示,過去國民黨最多的慣例是不分區立委3連任,例如前立委楊吉雄、李鳴皋與劉光華等,因此,這次是延續過去慣例來制定現行辦法,讓不分區立委任期制度化。

中常會今天並通過核備「第8屆全國不分區與僑民立法委員提名作業時程表」,中央提名審核委員會預定於11月16日將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候選人提名名單、排名順序提報中常會,11月19日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對被提名人個別行使同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