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籍天主教神父孔德祿,於1957年抵臺並從事傳播福音,在臺無私奉獻逾半世紀,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對我國有特殊貢獻」之規定,獲內政部審查會通過,同意在臺永久居留。移民署副署長何榮村今(18)日南下屏東潮州天主堂親頒外僑永久居留證給孔神父。

孔神父擔任德鐸道明會省會長職務期間,帶領福傳團隊,先後創辦東港新基中學、樂仁啟智中心、孝愛仁愛之家、婦女縫紉班、音樂中心,另設立10多所幼稚園、托兒所、提供處所安置失依少年、成立「普愛會」協助濟貧及開辦汽車保養場訓練所幫助青年就業等,對南部偏遠及山地地區貢獻良多。

由於孔神父長年投入傳教服務社會、無私奉獻及引領社會風氣,另因其今年已高齡83歲,亦符合「馬偕計畫」申請資格,因此同時獲內政部頒發註記有「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及公立育樂場所優待」字樣(等同「敬老卡」)的外僑永久居留證。

活動現場聚滿孔神父曾服務過及共事過的教友,在眾多教友觀禮見證下,舉辦簡單隆重的頒贈儀式後,安排海星幼稚園老師打鼓、小朋友合唱及教會歌詠團齊聲獻唱動人歡樂歌曲祝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