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型手機大廠宏達電(HTC)在美國控告蘋果電腦(APPLE)侵犯專利權案,一名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法官17日初步判定宏達電敗訴,法官認為蘋果並未侵犯宏達電的4項專利權。宏達電法務長雷憶瑜發表聲明表示,將在上訴過程中提出更為有力的證據,宏達電對自己的智慧財產權一定會捍衛到底。

據了解,宏達電是在去年5月對蘋果提出專利侵權訴訟,內容包含:「智慧型手機電源管理方式」、「個人組織化的撥號頁面以及已撥電話號碼記憶功能」、「使用電話號碼快速尋找聯絡人使其資料可以立即呈現在手機上面」、「攜帶式電子裝置的電源管理方式」等。

路透社報導指出,一名ITC法官布洛克(Charles Bullock)17日公布初次判定,認為蘋果並未侵犯宏達電的4項專利權;但布洛克也承認,宏達電這4項專利權有效。這項判決將作為 ITC 整體決定參考,所有委員將在明年2月決定是否認同布洛克的判決。

這已經不是宏達電與蘋果第一次在專利權上交鋒,據了解,去年3月蘋果也向ITC控告宏達電使用的Android作業系統侵權,而ITC法官則在初步判決中認定其中2項專利侵權成立;另外,宏達電的子公司S3 Graphics也控告蘋果侵權,法官則認定蘋果侵害了S3 Graphics兩項美國專利,雙方互有勝敗。

專家分析,蘋果近來針對三星和宏達電的一系列專利權訴訟,主要的打擊對象其實是研發Android作業系統的Google,因為三星和宏達電分別是全球Android系統手機的第一、第二大製造商,所以蘋果的目的是在打擊Google。

根據市場研究機構國際數據資訊(IDC)的預測,2011年智慧型手機出貨量將達到4.5億支,其中39.5%為搭載Android系統的產品,而iPhone的市佔率僅為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