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13日的二次金改案二審判決結果,陳水扁兒子陳致中14日發表聲明指出,二審有罪判決理由「荒謬至極,不可思議」,高院合議庭以「實質影響力」為有罪判決所引用主要依據,此乃將總統職權無限上綱!總統人事提名權遍及5院院長甚至於司法院大法官、檢察總長、央行總裁等,試問,何項行政事務非總統職權實質影響力所及?

陳致中說,為了將陳水扁羅織入罪,以「實質影響力」將總統職權包山包海,不啻是將自然界的「蝴蝶效應理論」運用於司法判決上!司法審判本應依證據認定、釐清事實,如今卻以抽象、模糊、難以界定的實質影響力判決如此重罪,豈能令人信服。如果此次判決所採之理論能被接受,所影響的不僅是陳水扁一人,以後包括任何機關首長,都可能因此入罪。

陳致中強調,「扁案的背後,總擺脫不了政治黑手操控!」,在爭取扁案清白的過程中,每次獲判無罪,旋踵而來的即是重判追殺!外交零用金案判無罪,幾天後,國務機要費案重判20年,而二次金改一審判無罪後,馬英九馬上宴請司法首長,甚至直言司法判決不符人民期待。緊接著,龍潭案與陳敏薰案即被最高法院以破天荒的自為判決,判處19年定讞。國務機要費案更一審無罪判決後,又重判扁二次金改案18年型期。綜觀前述,當獲得無罪判決,惟不符合執政者政治需索時,扁家下次必定面臨重罪宣判!司法的背後,政治黑手的介入昭然若揭,馬英九口口聲聲說尊重司法,3歲小朋友也不信!

陳致中說,在法律多如牛毛的台灣,存在著立法從嚴,執行標準模糊不清,甚至選擇性執法的問題!從國務機要費案開始,各首長的特別費便成為歷史共業。他的議員職務遭解職,亦存在法律漏未規定的瑕疵。迄高院13日判決,引用實質影響力來擴張總統職權範圍羅織入罪。甚至近期吵得沸沸揚揚的農舍問題,究竟農舍農用的標準何在?國民黨運用法未明訂的歷史共業,模糊不清的執行標準,甚至搭配躲藏在立法院言論免責權保護傘下,譁眾取寵、興風作浪的立委,選擇性爆料,選擇性執法,徹徹底底將司法作為政治鬥爭工具!更是踐踏追求民主與法治的台灣人民!而在此種政治鬥爭的手法下,阿扁不會是最後一人,農舍問題也不會是最後一宗!究竟選擇屈服或是挺身抵抗,將由台灣2300萬人民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