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契約中未充份揭露資訊,瓏山林公司再度被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處以1000萬元罰鍰!瓏山林公司在今(2011)年1月時,才因隱匿公共設施包含車道的資訊,讓277戶住戶在交屋時,多負擔了1億多元,被處以1200萬元罰鍰,今(22)日的「瓏山林長堤」建案,再度因相同情況,讓269戶購屋戶權益受損,再遭公平會罰處1000萬元罰鍰。

公平會委員孫立群表示,買賣預售屋時,購屋者理應充分了解應該負擔的購屋坪數,但瓏山林公司在事前,並未充分揭露購屋者應負擔的車道面積,等到住戶交屋時,才發現需要額外負擔公共設施的坪數金額,是屬欺罔行為。

此外,公平會還表示,瓏山林公司以車道屬於購屋人共同使用為由,要求全體購屋人共同分攤,但瓏山林公司在事前的買賣契約中,並未明載,使購屋人在交屋時,又多負擔登記面積超出1%部分的價款,屬於不當的獲益行為,因而被處1000萬元罰鍰。

對此,孫立群也呼籲消費者,在購買預售屋時,應詳閱買賣契約書中的各項公共設施面積,並在交屋時,檢視各項建物的坪數、公共設施等是否與原訂契約相符,以防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