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在2007年起給予新生兒爸媽14個月的父母津貼(Elterngeld),其中一方只能領12個月。這個政策促鼓勵許多父親請育嬰假。聯邦家庭事務部長施珞德(Kristina Schröder)再接再厲,希望將發給津貼的時間延長到16個月;然因當前德國聯邦政府財政困難,這項計畫被擱置。

《漢堡晚報》(Hamburger Abendblatt)今(12)日(當地時間)報導,德國現行給14個月父母津貼的制度已經成功促使許多父親願意請育嬰假。由於母親大多比較願意請育嬰假帶孩子,領12個月的父母津貼,剩下的2個月通常被稱為「爸爸月」。根據德國聯邦政府的調查,去年有20%的新生兒父親請育嬰假,這個比例在漢堡更高,達到22.5%,最願意請育嬰假的爸爸是撒克森邦(Sachsen)人,有24.2%。

德國政府當年之所以要發給父母津貼,目的是要鼓勵生育。這筆津貼每年要耗費國庫將近40億歐元。去年夏天,德國聯邦財政部長蕭伯樂(Wolfgang Schäuble)檢討各部會開支時,就曾反對延長發給父母津貼;但家庭事務部長施珞德不斷強調,她要力爭延長發給這項津貼。

《畫報》(Bild)評論說,德國聯邦政府因為父母津貼太貴,而不願意將給予的期限從14個月延長到16個月,實在太可惜了!德國數百萬計的男性就有藉口逃避責任(因為男士的薪水比較高),育嬰假還是讓太太請久一點。雖然現行制度一共給新生兒的爸媽14個月的父母津貼,真的請育嬰假者,主要還是媽媽(77%)。

《開放報導》(Open Report)則指出,德國基督民主聯盟(現在的主要執政黨)家庭政策發言人貝爾(Dorothee Bär)認為,父母津貼延長案在這個會期還是很有機會闖關成功。她說,如果經濟繼續正面成長、又能增稅的話,要延長發給父母津貼,是很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