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各地方政府可依法設置性工作專區(俗稱紅燈區),但全台昨(7)日已有20個縣市表明反對設立,僅有新北市和雲林縣未表態,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趙麗雲今天表示,地方首長要評估若未設置性工作專區,恐怕反而會讓色情行業流竄。而民進黨立院黨團則要求中央政府應審慎評估這項決策對國家社會的衝擊。內政部次長簡太郎則強調,未來將積極和地方政府溝通協商,並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最慢在5月底前會將草案送至行政院和立法院審議。

立院朝野黨團上午都針對「性工作設立專區」政策召開記者會,藍營表示支持,綠營認為由地方決定設立紅燈區與否,是中央缷責。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民國98年11月6日作成釋字第666號解釋,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對於性交易行為採「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將於今年11月6日失效。於是,行政院長吳敦義指示修法,對於性交易是否設立專區,可由地方政府自行規劃,性工作者依法提出申請登記。

立委吳育昇質疑有將近20個縣市表明不願意設置「紅燈區」,「那麼修法規範有什麼意義?是不是又要回到既罰娼又罰嫖?」,他也關切若將來設置專區不得廣告,那麼「可否於網路貼文或站在門口招攬客人?」,他也擔心色情行業將因此產業化、商品化、全天化。趙麗雲則呼籲各縣市政府首長要面對問題,不能舉著道德旗幟,而放任色情產業流竄。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高志鵬則表示,台灣現階段是否適合指定專區成立紅燈區?政府事前評估是否周全?不僅沒有配套也管不了,倉促決策是輕忽與怠忽職守,請吳敦義不要把責任推給地方政府。

民進黨立委李俊毅指出,性交易是否合法化是國家重大政策,雖然大法官會議解釋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反平等原則,但馬政府在性交易尚未除罪化的前提下,倉促且跳躍式推動地方政府自行決定設置紅燈區,根本是荒唐決策。

對此,簡太郎表示,內政部召開多場公聽會後進行民調,結果顯示「贊成全面開放」佔7.6%,「不贊成」者佔14%,「有條件開放」佔7成,顯示民意傾向「適度且有條件的開放」,因此內政部才規劃,未來專區內性交易場所、性工作者都須登記並取得執照,在專區外性交易,娼嫖統統都得罰。

對於縣市政府質疑爲何由中央制定紅燈區政策,卻由地方來做?簡太郎強調,在尊重地方自治的精神下,「中央不可能在某一縣市、某一條街劃定性工作專區」,未來地方政府可於都市計畫商業區或非都市土地遊憩用地範圍內,規劃性工作專區,避免影響居民生活品質,但必須距離文教和宗教設施有相當距離;性工作者也不得刊登廣告,或於公共場所拉客。

警政署副署長林國棟指出,設置性交易專區可有效管理,警方也會配合執行,在「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法之前,仍會持續偵辦比較嚴重的性犯罪、定期協助性工作者通報衛生單位進行性病篩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