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證券交易所今(29)日表示,自今年1月3日起提供發行人採用電子檔案方式傳送申請發行文件成效卓著,已節省約70%紙張資源、50%存放空間及40%人力成本,為持續簡化權證發行作業,將繼續朝全面電子化方向努力。

 

證交所表示,現行認購(售)權證之發行,發行人需於申請發行當日收盤後,檢送每檔權證之申請文件至證交所審核,其中大部分文件均已採用電子檔案方式上傳。

不過,像上市契約書及法律意見書等需簽章等部分作業仍無法電子化,證交所將待主管機關同意後,以電子簽章方式代替,屆時權證發行及上市作業就可全面電子化,大幅提升作業效率及節省紙張資源。

 

證交所表示,除了權證發行及上市作業全面電子化外,也將提升審核效率與速度,持續將現行部分人工審核作業亦轉換為電腦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