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高層退休後轉任子公司、孫公司當「肥貓」,經濟部長施顏祥表示,「台電沒有不法,只是不妥」,台電也的確都是按規定做,不過已要求台電看看有無改善辦法。

媒體今天引述立委資料報導,台電承襲數年的酬庸文化不改,讓高層在退休後轉任子公司、孫公司與財團法人機構「海撈一筆」,甚至指這些轉任高層為「肥貓」。

對於媒體報導,施顏祥今天對中央社記者表示,行政院長吳敦義前一段時間的確要求台電改進,這件事情「台電沒有不法,只是不妥」,因為台電的確一切都是按照規定做。

負責督導國營事業的經濟部政務次長林聖忠也表示,已要求台電對人事任免要審慎,台電退休人員到子公司或孫公司擔任董事長、總經理,都是照一定程序核定,如果是公股代表,薪水可拿多少都有規定,若是民間公司,則按照民間方式處理,「本來就是制度內的行為」,台電沒有違不違法的問題。

此外,國營會副主委陳昭義對中央社記者說,台電退休主管到子公司或孫公司任職,已經行之有年,「只要是人才,對方公司不會不歡迎」。

陳昭義說,由於台電人員具備電力產業相關專業,轉任財團法人機構或民間公司,對這些公司而言,有熟悉業務的人負責與台電進行相關合作,反而比到外面找一個不熟悉業務的人到公司更好。

對台電退休人員轉任,經濟部官員認為,應該是社會觀感問題,不涉及合不合法層面,因為台電退休人員與公務人員不同,是一次領退休金,不是領月退俸。過去立法院規定公務人員退休後出任財團法人機構,不能同時領月退俸與薪水,但對台電這類國營事業,並沒有明確規範。1000327

台電:人才轉任 依規定進行

立委質疑台電高層有肥貓現象,台電表示,電業是特殊專業,人才少,台電這幾年需才孔急,中高階人才都是屆齡退休後才會放人轉任,一切都會依照行政院規定進行。

台電表示,電業是一門特殊專業,人才少,目前民間電廠主要是經營電廠而不是經營電業,但台電子公司台灣汽電共生公司以及其轉投資的孫公司,很多業務都牽涉到輸配電問題,可以網羅電業人才的來源不多,台電自然成為電業相關產業延攬人才的對象。

台電公眾服務處副處長黃惠予對中央社記者說,去年行政院訂定新規定,凡是已屆齡65歲退休者,不能轉任子公司擔任董事長與總經理,因此台電副總經理蔡文魁在距離退休前5年,轉任台灣汽電共生董事長,並且辦理留資停薪,台電主要是希望蔡文魁以其具備的財務企劃專才協助台電子公司經營。

黃惠予強調,台電人員無法像財政部或是中鋼的人才,可以與其他領域互通,台電具特殊專業,比較屬於封閉系統,尤其台電過去有長達15年沒招募新人,人才斷層嚴重,子公司或孫公司有需要,也不能讓中高階主管轉任,常常要到屆齡退休時,才能讓台電人才轉任台電轉投資事業或是捐助機構,並不是故意讓中高階人才領完一筆退休金後,才轉任子公司擔任要職。

台電同時強調,台電公司遴派轉投資事業及捐助機構董事長、總經理,主要是依據「經濟部及所屬機關事業機構遴派公民營事業與財團法人董監事及其他重要職務管理要點」辦理,完全依照程序陳報經濟部及行政院審核後核派,一切都合乎法令規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