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曾勇夫今(25)日表示,法務部最近已從學理面探討做好補強措施,將性侵犯刑後強制治療當成保安處分,不溯及既往的問題就不存在了。他進一步補充,這也就是性侵犯在刑滿後要再給予強制治療,至於時間長短,由醫師評估。

國民黨籍立委紀國棟上午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表示,雲林縣國二女生命案,讓社會對性侵犯的高再犯率有相當關注。

曾勇夫表示,有關性侵犯強制治療部份,民國95年7月1日以後修法增列「刑後」強制治療的規定,而法務部最近也做了補強措施,從學理面探討,把刑後強制治療當成保安處分,就沒有不溯及既往的問題。

曾勇夫說,若照這個理論,性侵犯刑滿後將再給予強制治療,直至經醫師專業評估到沒有危險性為止,至於時間多長?醫師會評估實際治療狀況而定。

但「刑後強制治療」入法後,卻無適當的執行場所,也備受外界質疑。曾勇夫表示,按照計畫,民國102年才會完成治療場所,但現在台中監獄的培德醫院已挪出15個床位可供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