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會在上個會期以捷運廣告屢發生圖利廠商及行政不中立爭議為由,做出「捷運公司應於100年1月6日起自行經營一年」的禁止委外決議。但經台北市議員何志偉、高嘉瑜調查後發現,當初的公文簽呈部分有塗銷痕跡,而且捷運公司不僅沒有規劃自營,還在今年3月開始陸續以招標的方式將廣告委外經營,其中得標廠商更包括遭爆料曾招待捷運公司人員的「平和媒體」。

而捷運公司事業處副處長黃清信對此則回應表示,依採購法與公平交易法規定,不得拒絕特定廠商投標。公文塗銷部分,乃是為了保護個資。

平和媒體曾於去年5月被雜誌爆料,捷運公司曾接受該公司在私人招待所不當飲宴及不當餽贈,在市府政風處和調查局介入調查後,認為捷運公司和廣告業者有「對價關係」,以詐欺及偽造文書移送台北地檢署。

不過,市府政風處視察吳文標表示,平和媒體確實因涉及詐欺,違反商業會計法移送地檢署,但目前法律上仍未判定。至於其他問題,政風處則不做答覆。

何志偉和高嘉瑜今(25)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去年北市議會的交通委員會曾做出決議,認為「平和媒體出具假交易發票使財務報告轉盈為虧假象申請紓困,並獲連續 4個月緩繳新台幣1140餘萬元租金,在行政措施上,該公司嚴重違反相關規定,捷運公司及北市府不宜允許其再參與相關標案」。

高嘉瑜表示,捷運公司未根據市議會的決議停止委外發包,已有藐視議會的嫌疑,更何況得標的平和媒體已遭議會決議禁止投標。而在3月17日剛決標的捷運月台電視廣告,平和媒體不僅參與投標,而且還順利得標,這不得不讓人質疑捷運公司是否圖利特定廠商。

何志偉及高嘉瑜並提出捷運公司100年度的預算指出,其中廣告歲入編列3億9786萬2千元,但到目前為止,捷運公司因為沒有依據議會決議實施自營,所以根本沒有廣告收入可言,上半年度的營運收入幾乎是零。而當初議會要求捷運公司自營,就是因為捷運廣告的獲利可高達數億元,然而現在捷運公司卻堅持把廣告發包給已被市議會決議不可再投標的廠商,這種白白的把金礦送給廠商,令人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