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24)日初審通過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未來勞保政府補助款,由地方政府負擔的部份,將改由中央全額負擔,以解決直轄市政府長期欠費的問題。但修法完成前的直轄市政府積欠款,勞保局仍將持續依法追討。

現行勞保及就業保險費的補助,係依被保險人的不同身分類別,分別由中央政府及直轄市政府負擔比率不等的補助款,而直轄市政府因為對轄區內非設籍勞工是否補助存有不同意見或以財政困窘等理由,長期積欠所應分擔的保險費政府補助款,再加上今年部分縣市升格或準用直轄市相關規定,未來直轄市政府欠費問題恐更嚴重。

因此,勞委會認為,今天初審通過將保險費政府補助款改由中央全額負擔,除了可健全勞工保險的財務外,同時也兼顧中央與地方財政資源配置的問題,足以解決直轄市政府的欠費問題。

勞委會表示,該修正草案初審通過的另一個重點是,將雇主未依法為員工加保及未覈實申報投保薪資的罰鍰倍數,由2倍提高至4倍,以保障勞工加保權益。另為避免投保單位未依規定負擔其所屬勞工的保險費,進而加重被保險人負擔,還增列投保單位未依規定負擔其應負擔保費時,將處以應負擔保費2倍罰鍰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