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吳敦義今(22日)表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奢侈稅草案)有10款排除條款,而第10款「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是負責任的表現,要解決其他9款涵蓋不了的問題,所以他認為,第10項「其他」的豁免條款,有存在的必要性。

而總統馬英九今天上午也表示,開徵奢侈稅的目的是為了打擊投機,防止房市泡沫化;對私人飛機等奢華品也會課徵銷售稅,希望減少民眾相對剝奪感,這是政府在經濟發展當中必須面對的問題。

針對昨天藍綠立委都表態「不會擋」奢侈稅,而且會「從嚴」審查,取消10大免稅條件中的「其他條款」,為炒房稅關上後門。財政部也回應指出,該條款主要是回應社會認為不應為打房錯殺無辜的期待,如果立委堅持刪除,財政部也會配合,預計該草案最快於4月6日會在立法院進行實質審查。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上午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時質疑,行政院所提出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奢侈稅草案),在第5條列舉10款排除條款,但最後第10款規定「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這樣的認定機制如何進行?

行政院長吳敦義在答詢時表示,「其他」項目有存在的必要,以免掛一漏萬。他說,世間事情百百種,一定有些是那9項涵蓋不了的,掛一漏萬怎麼辦?一定有個單一窗口,有個負責的單位,那就是財政部,這樣才能夠公開透明。

另外,民進黨立委黃偉哲施政總質詢時表示,第5條第1項第10款會開方便之門,如果立法院將其他條款拿掉,一律課徵,行政院看法如何?

吳敦義說,行政院立法研議是杜絕爭議之門,而非開方便之門,第10款審議由財政部負責,財政部會以負責態度來處理,行政院覺得非常有必要保留其他項目。

而民進黨立委薛凌質疑,第10款經財政部核定,是否有後門條款?如果要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就應該說清楚講明白,才能落實。

在吳揆發言表態支持「其他」條款之後,財政部長李述德則說,現在正研究把「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明確化,想想還有什麼可以具體條列,經過委員會審議再來處理。

至於課徵奢侈稅的時程,吳敦義表示,「目前規劃沒有變動,希望7月1日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