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欠稅大戶所欠稅款依法將在明年註銷,但今(21)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稅捐稽徵法修正案時,擬將追討年限延至民國106年,招致立委反對,全案保留送院會協商處理。

根據財政部資料顯示,截至今年2月底為止,共有8萬756件欠稅案、新台幣1263億餘元,由於其最後的執行期限是101年3月4日,逾期將全部要註銷,因此,財政部提出「稅捐稽徵法第23條」修正草案,將原定101年到期的期限再延長5年,持續追討。

但民進黨立委許添財不解,從96年至今,財政部能追回的欠稅金額有限,顯示成效不彰,延長追稅期限,只會浪費行政與社會成本,而且帳面有上千億元的欠稅款,還有美化財政收入的效果。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也質疑,財政部此舉是否迫使立委不得不通過修正案。

由於朝野立委對該修正案仍有意見,財政委員會主席費鴻泰宣布,全案保留,將送院會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