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彈劾案審查會於今(18)日上午通過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及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邱茂榮、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前處長江美容的彈劾案,創監院一次彈劾司法官人數最多的紀錄。被彈劾後5人將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最重可撤職。

前立委何智輝被控為求銅鑼弊案脫罪,涉嫌行賄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邱茂榮等人,4人均於去年7月停職,高院依法移送監察院。監察委員黃武次、楊美鈴經過調查,今天聯名提出彈劾案。

彈劾案文指出,何智輝涉銅鑼開發案,一、二審重判,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一審由高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組成合議庭審理。何智輝透過蔡光治及其女友黃賴瑞珍牽線向陳榮和表示欲以行賄換取無罪判決。

監委調查發現,去年5月12日,高院更一審判決何智輝被訴藉勢勒索財物部分無罪。陳榮和從中收受賄款150萬、蔡光治和黃賴瑞珍則是分別收受50萬,觸犯貪汙治罪條例賄賂罪。

彈劾案文指出,何智輝後又得知李春地是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同學,決定透過邱茂榮聯繫李春地打點官司。李春地與邱茂榮達成以行賄換取無罪判決的期約,何智輝並交付350萬元給邱茂榮。

監委指出,去年4月14日,邱茂榮與李春地約在北市中山堂地下停車場碰面,把賄款200萬元交付給李春地。邱茂榮從中獲取150萬元佣金。

彈劾案文提及,李春地為掩飾收賄款,教唆江美容做偽證,觸犯教唆偽證及洗錢罪。此外,邱茂榮調取與其承辦案件無關的資料,觸犯偽造文書及洩露國防以外祕密罪。

監委指出,陳榮和、蔡光治、邱茂榮均有配偶,卻與婚外女子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法官守則、檢察官守則、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嚴重傷害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