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留言攻擊別人要小心!包括罵別人喪家犬、魔人、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孬、番仔、人獸殊途等,除了可能被告外,今天就有網友因而被法官判決公然侮辱並開罰。不過,罵人「龜」反而沒事,法官認為「龜」並無貶抑他人社會地位身分,沒有負面評價,不構成公然侮辱。

去年9月一名林姓男子在遊戲論壇中發表文章,指另一名陳姓男子是喪家犬、魔人、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孬、番仔、人獸殊途等,陳男不甘受辱憤而控告林男公然侮辱,一審時法官認為語句對個人人格有負面評價、貶抑之意,以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5天、得易科罰金。

但林男發文中也稱陳男是「陳龜咩」,這部份一審法官則認為中國字「龜」是長壽吉祥動物,烏龜雖動作較慢,但較不躁進,所以沒有貶抑他人社會地位身分或負面評價,不構成公然侮辱。

但檢方認為,被告發表文章時並非讚揚對方長壽,而是出言侮辱,指對方膽小怯懦,所以認為此言有公然侮辱之嫌,提起上訴。高院合議庭今天做出判決,最後仍認為基於保障言論自由,難以只憑「龜」字認定對方有貶抑之意,不構成公然侮辱,全案定讞。